(一)設籍本市國小108學年度為五、四、三年級的學生(額滿時以高年級優先),並具有下列身分之學生(由各校審核認定)優先錄取。
1、原住民學生。
2、身心障礙者子女。
3、新住民子女。
4、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、家戶所得30萬以下且年度利息 所得2萬元以下者。
5、其他經學校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或弱勢學生(如 中輟學生、高風險學生、單親家庭、隔代教養、親子 年齡差距過大、家庭功能不彰、學習成就低落(無特殊 身分)等)。
(二)若上述對象報名後尚有餘額,報名系統始提供給一般身 分學生參加。
(三)請有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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